武陵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武陵区委统战部是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区委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精神。
(3)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8)联系、指导乡街基层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和管理区工商联、台联并积极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的对台工作;组织、管理全区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做好台胞接待、对台宣传、涉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台情调研和对台湾上层的联络工作。
(10)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有关宣传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1)承办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统战部下设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2017年总收入428.70万元,比上年增长35.32%。总支出428.70万元,比上年增长35.32 %。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退休费调标,以及由此带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应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向区财政打报告争取的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42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7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42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8.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28.70万元,比上年增长35.32%。财政拨款总支出428.70万元,比上年增长35.3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退休费调标,以及由此带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应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向区财政打报告争取的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28.7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长35.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退休费调标,以及由此带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应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向区财政打报告争取的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37万元,占比9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7万元,占比4.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万元,占比0.71%;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比0.47%;住房保障支出13.88万元,占比3.23%。
(三)支出具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28.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7.04万元增长73.5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28.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7.04万元增长73.5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一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退休费调标,以及由此带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应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向区财政打报告争取的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7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4.75万元,占比47.76%,日常公用经费223.95万元,占比52.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33万元,比上年1.54万元降低7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1.42万元降低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1.42万元降低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比上年0.12万元增长175%。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本年新购置公务用车0台,处置1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70万元,比2016 年增加111.9万元,增长35.32%。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退休费调标,以及由此带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应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向区财政打报告争取的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